宣誓“用套”并不可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2 来源: 信息时报
“健康是人的第一财富……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定要用安全套!每次都用!坚决使用!不用不做!”这不是在对某品牌安全套进行推广,而是广州一帮夜总会从业人员在防艾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的宣誓(《信息时报》昨日报道)。我想一些读者估计是以看笑话、好奇等复杂心态读这条新闻的。
所谓“小姐”的称谓,现在都已异化,官方说法直白些是“性工作者”,隐晦些是“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而坊间的称谓则是五花八门的,仿佛这样才能上得了台面。当然,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很难强求统一认识,比如有人看到“小姐”就会想到“咸湿”,也有人会想到意乱情迷、醉生梦死,或“存在即合理”。这就像鲁迅先生的精辟论述:看到女人的胳膊,就想到大腿,就想到裸体,想到生殖性交……而把“小姐”钉在违法乱性的耻辱柱上的也不乏其人,这也符合法理伦常。
我以前也曾经认为,“小姐”之存在由来已久,面对这种被定性为社会的“丑恶现象”,依法而言是应当打击查处,现在防艾专家不仅不履行报警的义务,而且反过来“默认卖淫”,为“小姐”们防病治病,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但问题是,因为其一般都身处黑灯瞎火的隐蔽之地,而且社会背景之复杂也是常人所难想像的,所以要想真正杜绝,恐怕绝非三天两日就能解决的。
而且更大的问题是,这些“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患上艾滋病、性病等的机率比一般人都高。我们不妨再看看这些数据:目前性传播已成为中国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中国估计有70万人感染艾滋病,其中大概有44万人不知道自己已感染艾滋。这时你或许会更容易接受防艾带套,和打击卖淫嫖娼,两者可并行不悖了。因为前者是医学领域,后者是法律领域,防艾专家和警察可以各行其事,互不相干。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在打击卖淫和防治艾滋这两者之间的权衡,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实用主义策略罢了。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姐宣誓“坚决用套”并不是什么可耻的行为。正如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防治专家万绍平等人所认为的,与其要色情活动转入地下,艾滋病隐蔽流行,危害社会的“虚假纯净”,不如面对现实,以务实的态度、可行的办法切实解决问题。换句话说,在小姐之间传扬“坚持用套”这种次道德,本身就是社会的适度宽容,是社会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