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加座罚500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2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杨正飞

  对大型客车、卧铺客车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大型客车管理工作,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春运即将到来,个别客车司机为了经济利益对车辆私自改装、加装铺位的情况,为消除隐患,交警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技术数据的大型客车、卧铺客车,将予以500元的处罚。

  据交管科民警介绍,由于今年来交警部门抓超载、超员比较严,一些长途客车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便私自改装、加装客运铺位,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一段时间东莞市交警部门在开展“百日行动”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出台了相关措施。

  一是严格机动车登记。在办理客车注册登记时,严格审查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客车座位、铺位数与公告不符(座位、铺位数在公告座位、铺位数区间值内的除外)或者卧铺铺位设置形式、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特别严格变更登记审核把关,除国家法定变更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办理。严禁客车加装座位、卧铺客车加装铺位。

  二是严格机动车定期检验审查。在客车定期检验时,对车辆座位、铺位数逐个进行核查,特别是大型客车、卧铺客车,对增减座位、铺位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是严格机动车路检路查。在机动车路检路查中,加大对客车特别是大型客车、卧铺客车的检查工作力度,对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技术数据的,严格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恢复原状。

    信息时报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闫海滨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