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花都水利局长受贿17万判监两年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3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闫晓光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荔法宣) 原广州市花都区水利局局长钟天荣在任期间,利用发包广州市流溪河防洪整治第一期等工程分别收受贿赂17万余元,日前被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到2000年期间,钟天荣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花都区水利局局长、主管花都区水利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发包花都区新街河大陵段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广州市流溪河防洪整治第一期工程、新机场C段堤围加固工程、花都市流溪河花干渠整治工程、花都市新街河缺口段堤围整治工程、花都市芙蓉嶂水库东西干渠整治工程、花都市水电局办公综合楼工程等项目工程中,分别收受承建上述工程负责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67000元、港元8000元。2007年6月15日,钟天荣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