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民”一词再次被收录入汉语词典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07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陈学钢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学钢 通讯员 晓琦) 2008年12月29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现代汉语常用词表(草案)》词语收录情况,“彩民”一词“榜上有名”,使用频率排列在《词表》中的第31382位。这是继2005年“彩民”一词收录《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有了“法定身份”后,再次被收录。

  “彩民”一词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彩票的发展,“彩民”一词逐渐被彩票机构以及彩票专业媒体使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彩民人数超2亿,“彩票”、“彩民”等与彩票事业相关的词汇也随着彩票事业的不断发展而成为网络高点击率的词汇之一。

  2005年6月1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对“彩民”一词做了相关的解释———“买彩票或奖券的人(多指经常购买的)。”至此,这个来自民间的词语进入了“正史”,有了“法定身份”,同时购彩者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我国彩票发行20多年来,彩民通过购买彩票为国家筹集公益金超过1500亿元,为我国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中国彩民20多年默默的公益行动,伴随着“彩民”的扬名被更多人认同,数亿的购买者也将“彩民”一词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容。2008年,由民政部等五部委为指导单位发布的“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中,中国彩民被授予“慈善特别大奖”,以表彰彩民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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