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违纪违法案一把手涉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2-1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黎詠芝

  国企案特点

  1 贪污受贿案件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突出:

    案件性质属贪污受贿24人,占同期国企“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人数的48.97%。

  2 违纪者职务级别高,企业领导人员以上所占比例大:

  相当于处级以上领导人员28人,占同期国企违纪违法人员的27.72%,其中涉及市管干部16人,占同期国企违纪违法人员的15.84%。

  3 违纪金额巨大,百万元以上大要案占四成以上。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通讯员 廖文定) 广州市国资系统昨日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记者获悉,2005至2008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1件101人,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占近五成,百万元以上大要案占四成。

  百万元以上大要案超四成

  市纪委常委郑烈城在会上说,据统计,2005至2008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1件101人,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5件49人,分别占49.45%和48.51%。百万元以上大要案占四成以上,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郑烈城表示,要以查办案件为手段,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着重查处违反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此外,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于管不好自己、管不好下级和亲属,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问题的,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层以上不得持有企业股权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陈海如介绍,一年来,国资系统共查处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27例、涉案人员27人,涉案金额1922.08万元。

  另外,去年国资系统涉及违反“七项要求”的个案有5宗,涉及人员8人,涉及金额215.16万元,现基本上得到了纠正。去年还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直属企业对下属311家企业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监察立项511项,追回损失约3234.349万元,节约成本21803.36万元。

  陈海如说,为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行为,市国资委已向各直属企业转发了省国资委《转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几点意见,其中包括:对各单位所属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通知》中已明确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应结合本地区国有经济布局规划或本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处置办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于今年9月17日前处置完毕。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在去年已经启动对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计划在今年内对直属企业埠外、境外投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摸清直属企业在埠外、境外投资的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一步拓宽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覆盖面。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张连广介绍,至去年末,国资系统国有资产总额达2590.8亿元,比去年初增加146.1亿元,增长6%;所有者权益679.2亿元,比去年初增加58.7亿元,增长9.47%;实现销售收入2145.9亿元,比上年增加42.8亿元,增长2%;实现利润总额113.6亿元,实现净利润2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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