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地原老总杨勋崇受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2-1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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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地花园位于番禺,2003年的假按揭事件轰动一时。(资料图片)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昨日上午,广地花园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杨勋崇在广州番禺区法院受审。
记者了解到,虽然之前一直盛传杨勋崇涉嫌金融诈骗和假按揭,但检方最后只指控其职务侵占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悉,杨勋崇全部否认指控,法院将在下周择日再审。有律师表示,按照这个指控,假使法院最后认定这两项罪名,杨勋崇的刑期最高也可能是5年左右。
侵占公款买宝马给妻子
据检察院指控,2000年5月,杨勋崇利用担任广东番禺广地房地产公司(下称广地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以借支方式从广地公司支取了165万元购得宝马小轿车一辆,给其妻子刘某使用。其后,杨勋崇向广地公司归还了5万元。同年8月,杨勋崇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用两张建筑安装发票(合计160万元)以列支开发成本的形式抵消了上述借支款,以此方式侵吞了广地公司160万元款项。
法院查封房产偷卖还债
同时,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03年间,广州市番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三建公司)与广地公司签订多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三建公司承建广地公司发包的公寓楼及商住楼工程。之后,三建公司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广地公司并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多次催讨未果后三建公司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
其后,番禺区法院依法查封了广地公司位于广地花园内的咏湖轩B4栋3B等6套房产,并根据双方协议先后作出两份调解书,载明广地公司向三建公司共给付1661余万元,并由广地公司承担10万余元的诉讼费。2003年4月,因广地公司未能按期还款,三建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但同年6月,杨勋崇在明知上述6套房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仍代表广地公司与广州番禺华隆公司(下称华隆公司)及某银行签订协议书,授意华隆公司销售上述6套房产在内的多间房产,以偿还广地公司所欠的银行欠款。同年6月至8月,华隆公司将上述6套房产以140万余元销售给他人,导致番禺区法院无法对该6套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理,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番禺区检察院认为,杨勋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妻子出庭作证否认指控
据了解,昨天的庭审安排在番禺区沙湾法庭第三法庭进行。由于第三法庭只能容纳12名旁听人员,所以杨勋崇的大多数亲友只能在法庭外等候,无法进入法庭。
庭审中,原广地公司的出纳陈某以及杨勋崇的妻子刘某均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陈某证实广地公司的两个老板(杨勋崇和吴育辉)经常会将家庭购物的发票拿到公司冲账报销。而刘某则在法庭上表示,当年购买的宝马汽车是经过广地公司的股东决议后购买的,而且后来也经常用在公司的业务运作方面。
杨勋崇
杨勋崇,广东英德人,年轻时养过鸭跑过运输。1993年,他用420万元订购了广东地产公司位于番禺的一地块,即今天的广地花园。1997年2月,广东省番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杨勋崇以55%的股份成为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