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应怎样炼成?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2-23 来源: 信息时报

  “司机疲劳驾驶广从路十字路口连撞三车 年轻夫妻早起骑车下地劳作当场遇难”(《信息时报》2月22日),惨剧属于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相信会得到执法部门的根究。然而,报道同时也揭示,事发地点两边正好地处两个出入口,每天横过马路的人流量很大,但是并没有设置红绿灯或警示灯,而且之前类似的车祸也已经发生过多起。 

  既然如此,相信当地村民、媒体报道也已经多有反映,究竟是有关部门一直就没有“收到风”而无法投注注意力,还是压根就对过路人面临的险境漠然处之?无论如何,任由“这里的斑马线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情况继续下去,说轻一点,那也是职责上的懈怠。

  各地两会正开得热闹,而“惠州政协会议参会者获赠31万会议期间保单” (《南方都市报》2月22日),以及“1/5报道‘唱衰’深圳 政协委员建议设城市形象危机预警”(《南方日报》2月22日),两则报道无疑会令读者耳目一新。前者因为保单由任职某保险公司的政协委员自掏4200元赠送,虽然也有打广告擦边球之嫌,倒也无伤大雅。而后者却不免令人忧虑,面对一定比例的形象认知隐患,如果除了官方的一些危机公关手段之外,无法保证程序的公正性、信息的透明化,会不会反倒矫枉过正呢? 

  说到形象问题,有关城管与小商贩的话题有越来越纠结的趋势,“专家建议小摊贩合法化:可解决就业增加GDP”(《新快报》2月22日)。而在现实中,“佛山禅城一卖香蕉的阿婆因秤被折断,抄扁担打城管被放倒”(《南方都市报》2月22日)这一类因城市治理而起的肢体冲突,恐怕不是一个专家建言就能平息的。 

  就事论事的话,小商小贩需要国家提供必要的制度规范,但更需要的恐怕是监督救济。而监督对象,无疑是一向因执法中的言语、行为粗暴遭到公众诟病的“城管部队”。就拿报道中这个阿婆的遭遇来说,有路见不平者报警,110却让两名城管队员自行离去;城管声称“你可以投诉”,记者联系当地城管分局却无人回应……监督救济如果不能与秩序规范并重,城管仍“在战斗中成长”,又怎能指望这场“猫捉老鼠”游戏不再火药味十足? 

  尽管楼市的走向和前景依然暧昧不明,但始终是老百姓较为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对于一些辛辛苦苦才购得一套保障性住房的市民来说更是如此。“深圳市副市长回应质量风波:桃源村三期经适房装修有问题”(《南方都市报》2月22日),态度无疑很诚恳,但那些因问题至今仍未完全解决而忧心忡忡的业主来说,假如看了 “深圳‘最牛业委会’处局级干部过半” (《南方都市报》2月22日)的新闻,恐怕更会五味杂陈——这个入住业主大多为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大型福利房、微利房住宅区,质量和装修自然都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副市长表示这次风波给政府很多思考和教训,而经适房业主们的想法无疑会朴素得多,在质量问题上能以“最牛业委会”所在小区为参照物并向其看齐,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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