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乘客企业受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4-15 来源: 信息时报

  不按规定线路、站点运营,拒载、中途逐客、滞留车站侯客,不按核定票价标准收费,不按规定使用公共交通电子收费、智能调度、空调等设备,或不按规定安排乘客免费转乘的,处2000~5000元罚款,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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