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突变“精神病”?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4-15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闫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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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锦荣(资料图片)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昨天上午,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起诉广州脑科医院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荔湾区法院再次开庭。这已经是该案历经一审、二审,被发回重审后的第四次庭审,法院仍然没有宣判。此次庭审,法院要求何锦荣再做一次精神病鉴定。
被妻子捆绑送院
何先生,今年54岁,曾是广州市一个拥有多家公司的民营企业家。2005年12月20日晚上,坐在家中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刚与其争吵过的妻子竟然带了几个陌生人来,不由分说挥拳相向,将其强行捆绑,拖下楼去,塞进一辆车中。车子开去哪里了呢?正是本案中的被告——广州市脑科医院,就是在这家给“精神病人”开的医院里,何先生被莫名其妙地关了30天。而出院后他变成了法庭上的常客:和妻子打起了离婚官司,再状告妻子虐待。
之后他又将精神病院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一审时,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定何先生败诉。何先生随即又上诉到广州中院,广州中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08年6月,案子重审后第一次开庭,一直开到今天,又经过4次庭审。
何锦荣说,自己住院后第3天,妻子陈某便带着律师来病房,要求他签署全权委托书,委托妻子处理公司的全部资产。妻子还与医院签订委托书,注明未经陈某允许不准任何人探望丈夫。“她编造我精神异常和有精神病史,是想把我变成‘精神病人’,然后我的财产就属于她了。”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出院回家后何锦荣才知道,“家中所有现金、金银项链、古董和值钱的家具等都被妻子一扫而光,公司的一些财产也被妻子转移”。
提交的仅是门诊证明
昨天在法庭上,法院认为何锦荣此前提交的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的鉴定材料仅仅是门诊证明,不是精神病鉴定,因此要求何锦荣到专业机构再做一次精神病鉴定。至此,本案仍然没有宣判。
案子疑点重重。为何仅凭妻子的话,就能将丈夫送进精神病院?何锦荣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案件将会如何进展?信息时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