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瞬间时速至少110公里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5-01 来源: 信息时报

  昨日下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系汽车运用技术教研室吴松现场勘察后指出,事发的路面是水泥地,摩擦系数较大,事发时也没有下雨,因此路面附着性较强,汽车不存在转向不足的问题。经过仔细观察,路面没有发现刹车痕迹和汽车转向时留下的轮胎擦痕,可以推断司机完全没有刹车或转向的意识。此外,失事汽车重2吨左右,车速需要达到110公里每小时才能产生如此大的冲力。

  随后,吴松根据现场观察到的细节给记者还原了事发过程:车辆当时速度超过110公里,由于司机并没有刹车和转弯的意识,因此车辆一头撞上绿化带外沿的路基,再以路基为垫板,腾空飞起十米左右落下,下落过程中保险杠及车头猛烈撞击花岗岩护栏的下端。最后,由于汽车轮胎具有弹性,使得车头短暂下沉后产生一股向上的冲力,将护栏冲断,车辆一头扎进江里。

  据附近环卫工人回忆,此处已经发生多次汽车刹车或转向不及撞向路基的事故。对此,吴松建议在该路段设置50米左右的减速带,限定车速不要超过60公里每小时,并在拐弯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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