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5-01 来源: 信息时报
陈军:湖北省监利县人,故意伤害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阮驭铭: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忠言: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丕星: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阮儒聪:广东廉江人,窝藏罪,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陈军、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被害人黄兆峦家属的经济损失442809.82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