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传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5-01 来源: 信息时报

  死者曾骚扰被告女友?

  回应:订“攻守同盟”集体诬陷

  案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陈军于2008年10月22日晚上,纠集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等三人到廉江市吉水镇“观音庙”附近商量对策。并要求大家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陈军要求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不要将其供出来,并要阮驭铭将所有责任承担下来,如果被公安机关抓获,就称是因为被害人黄兆峦骚扰阮驭铭女朋友,才引起阮驭铭的报复。

  死者曾收钱不办事? 

  认定:受贿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公诉机关曾指控认为:被告人陈军向被害人黄兆峦送了二万元,想请黄兆峦帮忙将妻子梁敏调到廉江中学,后见黄兆峦收钱后迟迟不办妥此事,便萌生报复之意,找被告人阮驭铭、李忠言持刀教训黄兆峦。各辩护人以此认为,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

  但法院审理认为:至于被告人陈军事实上是否送了二万元给黄兆峦,黄兆峦事实上是否收受了陈军的二万元,目前的证据只有陈军本人的供述,而黄兆峦已经死无对证,阮驭铭、李忠言关于此节的供述以及梁敏的证言均源于听闻,不足以证实这一事,因此法院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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