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者信息须保密如泄露属违法行为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7-04 来源: 信息时报
为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刚刚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如有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此前,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公众对彩票兑奖应有知情权,各方就应该公布大奖得主的真实身份和资料,甚至还应该让大奖得主公开真面目,由此,也引发了一场彩票兑奖中隐私权与知情权孰重孰轻的争论。如今,“条例”的出台明确告诉世人,什么人中了大奖不属于政府信息,与公众的知情权无关,大奖得主的安全更为重要。
昨天下午,在保证不影像、不照相、不录音的前提下,陆先生这才同意和数位媒体记者见面,但是也只回答与彩票中奖有关的问题,其他私人信息一概回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