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房产证死限:210天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7-0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田桂丹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赖兴婷 通讯员 穗房宣

  今后,广州市民买一手房,可签约在收楼后210天,即7个月内拿房产证。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下周一开始,广州市新房屋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简称《合同》)也正式推广使用。

  新版网签《合同》,首次提出了开发商办证时限。对此,市民认为这有助于自己较快拿到房产证,但也担忧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实现。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觉得按照目前办证政策,210天时间过于紧张。可能在实际签约时开发商会用别的条约,对其进行规避。

  210天内没办证按日付0.05%违约金

  不少广州市民都知道,购买一手房要上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阳光家缘”签约。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下周一起,正式运行2009版房屋管理系统。据了解,目前的房屋管理系统是在2005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的。

  此次网签合同最受关注的是,首度规定了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时限。过往,在网签合同中,该项时间约定是由开发商和购房者自行协议。一般而言,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行规是在720天内拿好证,这可能是由收房时计算起,也可能是由签约时计算起。超出办证时间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方式也是由双方进行约定。

  但在新版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起算时间、延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业主委托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权证,开发企业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最多210个工作日内办妥,并交付给购房业主;开发企业延迟办理产权证的,需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购房者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违约金;延迟办证达120日的,购房者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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