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另设条文进行规避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7-04 来源: 信息时报

  据了解,广州在2003年左右,也曾提出开发商办房产证时限为95个工作日,如加上节假日时间,约共133日。但最终因市场上无法操作,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720天成为行规。那么,此次提出的210天内办证,是否也会成一纸空文呢?

  昨日,受访的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该项规定对小业主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但从实际操作上来讲,办房产证是一环扣一环的,开发商要到很多相关部门进行办证。往往不是开发商不愿意及时办理房产证,而是每一个环节可能都有突发事件,因此就慢了。也有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开发商也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另设条文,对210天的时限进行规避。

  办证各环节应有“死限”

  按照目前的房产证办理政策,210天的时限,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办证时各个环节十分顺利的话,还可能实现。但如果是按揭购房的,开发商在办证时,要找银行拿资料才能申请办证,银行一环可能也会“卡壳”,因此就基本上难以实现了。如果政府要求开发商办证有时限,那么在相关部门收件办件中,也要规定一定的“死限”。

  交地价与办证间有时差

  中原地产物业部副总经理潘婉霞认为,目前开发商与小业主约定的办证时间,多数是720天。但不少开发商实际上交付房产证的时间,都超过了720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再实施210天的时限规定,还不如直接将此前超出720天的办证时间的房产证,尽早交到小业主的手中。

  现在有部分楼盘的房产证是已经办好了,但可能开发商未交齐地价等,所以房产证无法领取出来。按照规定,开发商地价的延迟交付最高时限可以是2年,但与此同时又要求房产证要在交楼7个月内交到小业主手中,这两者有一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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