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买房户”申购资格冻结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11-07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田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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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生来到市住房保障办了解事件有关情况。信息时报记者 任传富 摄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陈东明申购经适房发现“被买房”的消息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昨天约见陈东明了解详情。市保办透露,他们调档发现陈东明名下确实买卖过房产,在无法律依据情况下,只能先“冻结”其经适房购买资格,等待公安部门侦查结果。
同时,市住保办表示,如果本月16日这批经适房资格复核结果截止前,公安部门证实陈东明是“被冒名”,则尽快调整分数或赶上买经适房,否则最快要等12月郭村小区经适房才能购买;如果证实陈东明确实买卖过房产,就将取消其购买资格。
提前查分才知评分被扣
昨天,市住保办约见陈东明了解详情。陈太太说,他们上周发现因“买卖过房屋”被扣分以来,已经请假好几天没去上班。而陈东明说,春节前拿到准购证后,他每隔半月就上网查看申购评分,10月28日发现被扣25分,才知道是说“买卖过房子”。夫妇俩说,现在只想尽快解决问题,补回被扣分数。
陈东明说,夫妇俩都在天河区上班,他们认为聚德花苑离上班地方近,方便,所以想买该小区经适房。家里有5口人,聚德花苑户型相对较大。陈东明说,幸好自己10月28日就上网查分数,否则等到16日才被通知扣分,就无力回天。
未查清前冻结申购资格
对此,有市民建议,陈东明是否“被买房”,为什么不直接上门找该套房的业主了解真相呢?据了解,2005年陈东明名下房产售出时,买卖双方是以委托人形式交易。而且,在2002年陈东明名下购入房屋时,按揭买房合同应为19位数的扣款账号,只是填写前11位,但银行依然盖章批准。截至昨天,银行方面未就此事进行回应。
在疑团未解之前,市住保办表示房地产档案馆资料是目前惟一有法律依据文件,他们调档发现陈东明名下发生过买卖房产,因此陈东明经适房购房资格只能继续保留,但要“冻结”,在事情查清楚前不能申购。



